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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棍
有關光速的問題。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的相對論(the theory of relativity)裡說到光的速度是最快的(約每秒三十萬公里)
而且不會有任何東西的速度比光速快。
現假設有一星球甲離地球四光年的距離
從地球上要發訊號到甲
有兩組人馬A和B。
A用無線電以光速傳遞訊息則四年後才會到達甲星球。
但B用一根長約四光年的木棍(假設有這麼長的東西)
從地球上挪移木棍點擊甲星球發摩斯電碼(the Morse codes)
那請問各位
B的速度不就比光速快多了嗎?這個問題的漏洞在那裡?謝謝大家。
你說地球上挪移木棍點擊甲星球發摩斯電碼~那這就無關速度上的問題吧??而是傳達方式上的不同~況且一根4光年的木棒容易彎曲~這時候就是波動的問題~那就關係到木棍的密度~從物理學上有ㄍ公式v=根號(F/u)~u是線密度F是力~要使v達到30萬公里~以現在的科技我想還無法達到吧!
參考資料
THOUGHT
因為你用木棍
不是用用無線電打個比方我跟你站在一起我拿4m的木棒打一隻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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