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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醫生

急*車禍理賠及責任相關問題!!

車禍發生日期:2009/12/23傷勢:我的右腿斷掉

下巴有一個很深的裂痕

小腿有一個很深的傷口

牙齒斷好幾顆對方則無受傷車子:對方大燈破掉

我騎的車則幾乎壞掉保險:對方有保險和強制險

我只有學生保險報警:有報警

作筆錄經過:那時我騎大約40(我自己騎)但是我騎在內車道(那裡沒有寫禁行機車)我只知道騎一騎我醒來人已經躺在地上.所以怎麼發生車禍我並不清楚!!但是對方說他在雙黃線要左轉

而且他還說是我去撞他的請問:1.若真的是我去撞他

那我就不可以跟他求償對不對?2.那如果去調解委員會

有需要帶什麼東西去證明嗎?我該怎麼寫和解書?要經過調解委員還是私下寫即可?可以跟對方求償哪些?3.我能向保險公司要求的理賠項目有哪些?該準備哪些東西?而且我陸陸續續還要回診

要等好了再跟保險公司申請?還是分次申請?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照版大你文中所述『對方說他在雙黃線要左轉

而且他還說是我去撞他的』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我方:目前並未發現任何違規因素

但請小心是否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次要肇事責任的可能(此一部分得看筆錄如何製作而定)而我方行駛內車道的部分

既然沒有禁行機車也就表示我方行駛該車道為合法

就算該車道禁行機車

我方也頂多會有一張罰單(屬行政裁罰

與肇事責任無關)。

也就是說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應負起主要責任甚至是全部責任。

貳、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故對方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下面分別來為版大說明: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i.精神賠償j.終身喪失部分工作能力損失(此一部分是最需要確認的部分)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提出之條件。

參、為你做問題回覆

1.若真的是我去撞他

那我就不可以跟他求償對不對?答:當然不對

事故的肇事責任跟誰撞誰無關

重點在路權歸屬

如同筆者在第壹點所陳述。

2.那如果去調解委員會

有需要帶什麼東西去證明嗎?我該怎麼寫和解書?要經過調解委員還是私下寫即可?可以跟對方求償哪些?答:a.帶我方之求償明細列表(可依據筆者在第貳點所陳述方式來做陳列)、醫師診斷證明書及我方之薪資證明等。

但...非必要準備

並沒有任何規定說要準備資料才可去調解

看你是否有打算順利處理

有準備資料被認同機會較高。

b.至於和解書內容

一般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就會協助處理

我方只要注意和解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給付即可。

c.要私下還是透過調解委員是版大你們的自由意願

不過筆者建議透過調解委員較佳。

d.請參考第貳點陳述。

3.我能向保險公司要求的理賠項目有哪些?該準備哪些東西?而且我陸陸續續還要回診

要等好了再跟保險公司申請?還是分次申請? 答:a.若是指強制險部分

以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限已付出

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上限兩萬元)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

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

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一齒一萬

最高五萬)•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b.該準備的資料為事故登記聯單相關醫療單據診斷證明書看護證明本人身份證件、印章本人帳戶影本c.可一次也可分次

並未規定。

但...若我方與對方達成和解時有包含強制險

那我方後續也將無法申請強制險理賠。

d.若非單純指強制險

有包括到對方的第三責任險部分

那就較為複雜

在與對方達成和解前

對方第三責任險並不會給予我方任何理賠喔!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伍、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名字來信討論!

參考資料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這個要分幾種來說1.機車行駛內側車道是違規的(他無權撞你)2.雙黃線是不能夠迴轉的或是變換車道(也是違規)(吃虧比較大)3.警察筆錄你有看過嗎?內容是什麼你清楚嗎調解委員會不須帶資料但要記的帶同伴(親屬是最好)和解書讓調解委員會去寫不要私下和解責任歸屬劃分可以要求賠償可以開診斷證明已變鄭明需要多久的回診期不能等好了在求償線再有專門幫人處理車禍事宜的公司我也是開同學會才知道的
1.若真的是我去撞他

那我就不可以跟他求償對不對?勞瑞說:那可未必

因為大部份的事故是沒有絕對的對錯

所以

一般是依照肇責的比例

去互賠

最後是誰賠的多

要看肇責及損失的金額而定。

2.那如果去調解委員會

有需要帶什麼東西去證明嗎?我該怎麼寫和解書?要經過調解委員還是私下寫即可?可以跟對方求償哪些?勞瑞說:去調解委員會主要就是拿自己有利的證據及證明自己損失金額的單據。

如果去調解委員會的話

和解書會有人寫

如果要私下和解也可以

未必要制式的格式

把權利義務寫清楚就好

但是

自己寫的話

很容易有漏洞

還是去調解委員會安全些。

至於求償哪些

就是依自己的損失

折算成現金囉!!3.我能向保險公司要求的理賠項目有哪些?該準備哪些東西?而且我陸陸續續還要回診

要等好了再跟保險公司申請?還是分次申請? 勞瑞說:你的對象是對方

保險公司是代表對方出面的人

理賠項目是對方的事

你要在意的就是看你想要向對方求償些什麼

對方沒有保險的話

就是他要自己賠償

對方有沒有保險並不是我們需要在意的

如果他有保險

有時候只是比較容易處理而已。

需要準備的東西就是看對方要求提供而定

如果還沒治療好

就是先估一個金額要對方先賠。

至於保險公司

都會希望一次處理好

如果是醫療要用強制險來賠

一定要有單據

如果未來還會就醫

就會拖很久

反正他有保險

就是談一個金額就對了!!當然

還是可以分次申請

相信我

這很麻煩...1.我沒看過警察的筆錄

所以我也不知道內容勞瑞說:警察一定會找你做筆錄的

而對方的筆錄

警察也不會給你看

那並不是很重要

因為都是各說各話

只要調解得好就好了!!2.所以要叫醫生開一張需要多久才會好的證明書才能拿去請保險?勞瑞說:醫師開診斷書是很容易的

只有診斷書也不能申請

重點是醫療費用收據

而且

強制險及醫療險是不會給付非醫院開出的單據

那些有的沒有的單據就是要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或是他自己出錢來賠的。

其實

我覺得

遇到這種事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找一個有相關專業及經驗

會處理的人來幫你

這樣是最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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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醫生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1190478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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